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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論的一個女生,自知理虧,乖乖閉了嘴。
另一個女生,個性張揚,回懟阮秋雨:“我們嚼别人的舌根關你屁事,你不就跟初夏當了半年的同桌嗎,十年過去了,還有感情嗎?别在這兒假惺惺了!”
阮秋雨并不是喜歡跟人吵架的性格,但不知為什麼,像有人給她壯膽,她揚着下巴,不甘示弱道:“初夏的事,就是我的事!
她不是瘋子,她跟我們一樣。”
不知對方是不是被她的氣勢威懾到,哼了聲,便拉着同伴離開了。
……畢業十年,阮秋雨參加過三次同學聚會,這是唱了三首歌總有少年破長風,玫瑰不謝……阮秋雨走到包廂前,剛想進去,肩膀被人輕輕拍了下。
一轉身,看到了許久未見的林朝朝。
“好久不見。”
林朝朝跟她打招呼。
“好久不見。”
阮秋雨微笑道,“我來過幾次,怎麼之前都沒見過你,你參加過同學聚會嗎?”
每次同學聚會,班長都會在群裡發信息,統計去的人數。
阮秋雨一次都沒看見林朝朝要去參加同學聚會的信息。
林朝朝沒有往裡走,而是靠在牆上,若有所思地望着對面牆上貼着的粉紅碎花牆紙,說:“沒有來過。”
“怎麼不來聚聚呢?”
“沒什麼意思。”
林朝朝說,“初夏又不來。”
阮秋雨又想起初夏那消瘦到不行的臉,還有她為什麼十年一次都沒來參加過同學聚會。
她不是别人造謠說的“忘恩負義”
“投奔復讀班”
的背叛分子。
她一定很怕聽到别人議論當年沈未離去的事吧,一定很怕聽别人打探她的近況吧。
她一直活在十九歲,沈未還活着的世界裡。
她不希望有誰打破她構建出的美好世界,隻有在那樣的世界裡,她才可以好受一點吧。
“林朝朝,如果你想她的話,就去看看她吧。”
阮秋雨說,“她跟我提過你,說你怎麼不理她了,她是不是做錯了什麼,如果是她錯了,你要告訴她,她會改。”
“再說吧。”
林朝朝進了包廂。
……齊斯暮是最後一個到的,大家嚷着要罰他多喝酒,林朝朝站出來說替他喝幾杯。
有男生起哄:“林朝朝,我看你的q名還叫朝朝暮暮,你沒結婚,不會一直在等你的暮暮吧。”
現場就一個人的名字裡帶“暮”
,大家都心照不宣。
林朝朝被說得有些臉紅,卻不管男生的起哄,兀自替齊斯暮喝了一半的酒。
她還想要再喝時,被齊斯暮奪了過去。
“别喝了,再喝你該醉了。”
“我不,我就想喝!”
林朝朝突然變得格外固執,從他手裡奪過酒杯,一飲而盡。
響起鼓掌聲,還有男生們誇她“好酒量”
“女中豪傑”
。
她是“女中豪傑”
嗎?林朝朝覺得自己根本不是,一直以來,她就是一隻鴕鳥吧,遇到什麼事,總喜歡逃避。
誰看她都覺得她性格外向、大大咧咧,隻有她知道,那些都是外露出的假象,不過是為了掩蓋她的怯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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